打债权债务官司为什么要注意诉讼时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0-25 11:25) 点击:518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的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从期限来看分为短期时效,长期诉讼时效以及最长诉讼时效,什么样的纠纷适用什么期限的时效分别由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通常而言,处理债权债务官司应当本着先程序后实体的办案原则,先从程序上寻找抗辩理由(例如管辖权异议等)然后从实体上组织抗辩意见,而程序抗辩的一个重点之一便在于诉讼时效抗辩;于债权人而言,为确保债权实现,首先应当坚决避免诉讼时效过期造成胜诉权的丧失,必要时善于运用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等诉讼技巧确保诉讼时效不过期;反之,于债务人而言,抗辩债权人的诉讼请求首先也可抓住诉讼时效抗辩,因为,一旦有充分的理据证明原告债权人的请求已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轻松获胜,这也是为什么打债权债务官司要注意诉讼时效的关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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