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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闺密同居丈夫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1-08 10:06)     点击:378
案情简介
妻子黄某经常去闺密张某家打牌,夜不归宿。后来丈夫得知,张某是妻子黄某在外面的“女朋友”。丈夫刘某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黄某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判决
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黄某离婚,但驳回刘某要求黄某赔偿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刘某与被告黄某均愿意离婚,对刘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案中,黄某与同性同居生活,刘某以此要求黄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2万元,于法无据,驳回其要求黄某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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