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刘金凤
刘金凤律师
上海 松江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直接电话联系刘律师( 短信不便 ),本地电话咨询免费,如需咨询的事情较复杂,请预约来所咨询,咨询费500元/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携带乙肝病毒、能否成为离婚理由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09 11:46)     点击:346
去年4月的一天,沈阳某厂工人高实(化名)和白梅(化名)登记结婚。没想到登记后去“婚检”时,妻子白梅被查出乙肝“小三阳”——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高实对这一结果难以接受,结婚仪式都没办。
高实很郁闷。他认为白梅携带的乙肝病毒可能会传染给自己;如果生了孩子,孩子也可能会感染。于是,他向白梅提出离婚,但遭到拒绝。白梅说,如果因此离婚,自己的名誉会受到影响;另外因为筹备结婚,她把工作也辞了。基于此,高实得给一定补偿。
两人闹了大概半年时间。不想再拖下去的高实想让法律裁决——去年10月,他将白梅告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 准予离婚
庭审时,高实称:白梅在登记结婚前隐瞒病情,不同意婚检,我们之间没有了感情,我要求离婚,并要求其返还彩礼3万元钱。白梅则辩解:我与高实感情很好,我不知道自己是乙肝小三阳携带者,但,我同意离婚。因为,原告借我的疾病大肆宣扬,使我身心受到伤害;同时我给原告礼金3000元,我要求原告返还礼金和其他损失费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在一起生活。现双方均同意离婚应准予。被告用原告给付的彩礼款购买的家电及生活用品,因在原告处,应归原告所有,另外被告应将剩余的彩礼款返还给原告。对被告提出让原告给付经济损失费4万元,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今年初,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原告给付被告彩礼款项3000元;被告给付原告剩余彩礼款。
携带乙肝病毒、能否成为离婚理由?
3月5日,审理此案的大东区法院胥法官介绍说,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患麻风病、花柳病、淋病、梅毒、精神病、有生理缺陷而不能性交、先天性痴呆症等。这些疾病患者在未治愈前一般是不应当结婚的。
胥法官表示,法律没有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可以结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夫妻离婚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前提的。本案中,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并在登记后双方一起生活且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金凤律师提供“拆迁安置  私人律师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金凤律师,刘金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金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22172004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金凤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松江区律师 | 松江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金凤律师主页,您是第9900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