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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该如何调查对方隐瞒的房产信息?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5 11:42)     点击:339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当事人不知道对方(配偶)在本市或外地另购房产,在对方有意隐瞒的情况下,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 而目前我国的法制又不是很完善,还无法仅凭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查另一方名下在一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因此,如果不知道对方购买房产的具体地址,只知道购买了房产,而想在离婚中主张分割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试一试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调查:
    常规调查方式:

  1. 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银行卡《交易对手明细》,看看收款方是否有房地产公司的名称或大额资金提现。

  2. 看看对方的银行账户每个月是否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用于归还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3. 也可以跟自己信得过的亲戚串通低价出售一套房产,然后根据目前上海房产限购的政策来查对方身份证号码名下的各区的房产。

  4. 像江苏泰兴的房屋管理局就允许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查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名下的所有房产。

  5. 请调查公司的私家侦探跟踪调查,但是目前市场上鱼龙混珠,骗子实在太多,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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