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刘金凤
刘金凤律师
上海 松江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直接电话联系刘律师( 短信不便 ),本地电话咨询免费,如需咨询的事情较复杂,请预约来所咨询,咨询费500元/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丈夫吸毒屡教不改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2 11:05)     点击:160
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因丈夫染上吸毒恶习而劳燕分飞。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傅某与被告闵某离婚。
    原告傅某与被告闵某于2000年在广东打工相识,当时双方均已结婚,但两人彼此爱慕对方,不久两人坠入爱河,并不顾两边家人的强烈反对,分别与前夫、前妻离婚,两人可谓历经艰险终于走到了一起。婚后,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夫妻感情非常好,如胶似漆,并通过双方共同的努力在镇上建了一栋两层楼房,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好景不长,2004年7月被告闵某开始吸毒,从此闵某性格变的粗暴起来,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骂原告,也不赚钱养家糊口,经常找原告要钱买毒品,原告多次劝戒被告,但被告陷入毒瘾深渊、难以自拔,对闵某心灰意冷的傅某遂诉诸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被告闵某于2004年7月开始吸毒,2006年6月在家中吸毒被平江公安局查获并强制戒毒三个月,2007年3月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送往劳动教养所劳教两年。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原告傅某与被告闵某离婚。宣判后,原、被告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金凤律师提供“拆迁安置  私人律师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金凤律师,刘金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金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22172004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金凤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松江区律师 | 松江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金凤律师主页,您是第9776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