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与抚养人户籍不同时如何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13 11:21) 点击:339 |
【案情】 2014年3月,张某开车不慎将路旁正常行走的行人王某撞倒,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张某的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2014年6月,王某将张某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及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共计11万元。 【争议】 在法庭调解中,原、被告双方对除了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外的部分无争议。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是按照抚养人还是按照被抚养人的居民身份来计算有争议。 原告方认为,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按照自身的城镇居民生活标准,即身在农村的父母及未成年孩子均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因为被抚养人是由抚养人的财力状况来决定生活支出的,由于抚养人是城镇居民,则被抚养人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被告方则认为,被抚养人生活费顾名思义就应当按被抚养人生活居住的地点来计算赔偿标准,人均消费支出应当按照被抚养人的居民身份来衡量。 【分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根据被抚养人的成年与否,来确定不同被抚养人的不同标准。成年被抚养人按照其自身的城镇或农村居民身份来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被抚养人则以抚养人的居民身份来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身份同为城镇或农村居民的情况下,只需按照扶养人和被扶养人城镇或农村居民身份确定即可,但在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身份不一致的情况下,究竟应以扶养人还是被扶养人的身份标准进行计算,《解释》没有明确,实践中的裁判结果也大不相同,有法官按照扶养人身份标准进行计算,也有法官按照被扶养人身份标准进行计算。笔者认为,根据被抚养人的成年与否,来确定不同被抚养人的不同赔偿标准有利于赔偿的公正合理性。 成年的被抚养人,一般是指抚养人的已过退休年龄的父母。成年的被抚养人在受抚养人赡养之前,是有自己独立的生活来源的,居住在城镇(农村)的被抚养人因其常年在城镇(农村)生活,有健全的劳动能力及独立的生活来源,按照城镇(农村)的标准进行生活支出,故在需要抚养人赡养时,其也是按照被抚养人常年固定的生活支出标准来给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因此,对于成年的被抚养人,应以其自身的城镇或农村居民身份来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被抚养人,一般是指抚养人的未成年子女。未成年被抚养人由于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无法获得劳动来源,也一直是由抚养人抚养;而抚养人则是按照其自身居民身份所在地的标准进行收入与支出,未成年被抚养人一直是依赖抚养人的抚养,因此自然是按照抚养人居民身份所在地的标准进行支出。故,未成年被抚养人应以被抚养人的居民身份所在地来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 因此,在本案中,原告的父母应以其自身的农村居民标准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原告的未成年子女应以原告的城镇居民标准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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