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资助购房夫妻离婚打官司该如何分割房产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23 11:55) 点击:298 |
【案例介绍】 江南姑娘小美2002年在重庆读大学,2006年毕业后与男友小磊一起来到成都结婚成家。2008年夫妻双方生育一子,取名小石头。在生孩子前,夫妻两人都在上班。生孩子后,小美的生活一团糟糕,征得小磊同意后,小美把母亲李女士接到成都,帮助照顾小石头。 小美父亲多年经商,家庭条件比较好。李女士来到成都后,看到女儿一家三口住在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中,感觉特别拥挤,就建议小夫妻选择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首付款李女士可以想办法资助一部分。不久,小美夫妻看上了高新区一套135平方的套三房屋,房屋总价为95万。李女士考虑到女儿刚生孩子不久,经济压力比较大,就主动提出夫妻首付款34万自己支付,余款由小夫妻一起向银行贷款。在支付首付款时,李女士对小夫妻说,自己对这套房屋享有居住权。小美夫妻当时说首付都是父母出的,他们不仅有居住权,就是房产证上写父母名字也是理所当然。但还是出于对女儿的爱护,在办理房产证时,李女士只要求只登记了女儿女婿的名字。 2012年,小美夫妻关系开始恶化,经常发生争吵。李女士有种不祥的预感,生怕自己日后没有地方住,便提出对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确认。三人确认了李女士对房屋享有40%的份额,并签订了一份协议。2013年小美夫妻感情破裂,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两人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李女士提出按照约定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却遭到小磊的拒绝。看到种种情形,李女士很失望,无奈之下,把小美和小磊都告上了法庭。岳母资助购房, 夫妻离婚打官司该如何分割房产? 【庭审现场】 小磊认为,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和小丽各享有50%的份额。李女士为他们支付首付款的行为是赠与,并不享有该房的份额。对于曾经签订的协议,张某称只是为了缓和家庭矛盾所作的努力,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而且最后仍然离婚,协议便不能成立。 李女士不认同小磊的说法,她认为自己拿着养老钱帮小美夫妻买房子,也是为自己以后能有个养老居住的地方,现在小美夫妻离婚了,房子要卖掉分割是迟早的事,这下她连什么都没有了。 岳母资助购房, 夫妻离婚打官司该如何分割房产?主审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双方慢慢冷静下来,对房屋现价120万进行了确认,对房子归小美,小美向另外两人支付归并款的方案初步达成一致。除此之外,小磊仅同意把李女士支付的首付款34万还给对方,但认为房子升值部分与李女士无关。 【法院判决】 岳母资助购房, 夫妻离婚打官司该如何分割房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当事人签订的确认书,李女士对争议房屋享有40%的份额,其余60%由小美、小磊共有。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争议房屋归小美所有,该房屋价值按120万元计算,李女士应得48万元,其余部分小美与小磊各享有50%,小美向二人支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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