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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离婚写下假欠条 妻子诉请“还款”未如愿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06 02:33)     点击:423
  那坡县龙合乡居民陆某与妻子经常吵架导致婚姻亮了红灯,夫妻两在协商离婚时,陆某写下了一张向妻子借款3万元的假借条,结果被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还款。

        龙合乡弄怀村的陆某和翟某两夫妻结婚已三年多。自结婚以来,双方经常为了家庭琐事而争吵。2013年7月的一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离婚,双方协议:由男方陆某一次性给付翟某3万元经济补偿后,双方自愿离婚。为此,陆某当场写给翟某一张欠条,上面记载着“陆某于X日向翟某借款3万元,并在3个月内还清”的字样。但戏剧性的是,双方在一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又因小事而发生争吵导致登记离婚未果,而当陆某向翟某要求返还欠条时,翟某拒绝返还。

        2014年4月底,翟某向那坡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陆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欠款3万元。陆某在庭上辩称,该欠条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其为了履行协议的内容而书写,并不存在真正的欠款事实。后既然双方协议离婚已失败,那么该欠条作为协议内容之一自然也随之作废。再者,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行财产AA制,那么夫妻间也不可能存在相互借款的法律关系。

办案法官经过审查“离婚协议书”及“欠条”等证据后采纳了陆某的观点,不予支持翟某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 作者:农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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