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成起诉退还彩礼 法庭耐心调解当庭兑现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10 10:59) 点击:393 |
近日,丰都县法院名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退还彩礼的财产纠纷案件,经过法庭耐心细致地调解,女方将35000万元彩礼金当庭返还给男方。 2011年10月,80后帅气小伙儿任某经友人介绍与90后女子梁某相识恋爱。同年12月,任某在梁某的姑姑家中将彩礼钱8万元交给梁某父亲。后任某与梁某因是否在丰都县城买房发生分歧,双方终止恋爱关系。2012年1月8日,梁某与任某解除婚约,但梁某对彩礼却只字不提。后任某多次要求女方退还彩礼8万元人民币,女方均予以拒绝。2013年10月,任某诉至法院,请求梁某及梁某父亲返还其彩礼8万元。法庭上,梁某父女称没有收过任某的8万元彩礼,任某在梁某姑姑家中只赠送过2万元给梁某并且不是彩礼钱。任某认为,那时已经谈婚论嫁,订立了结婚时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钱应当属于彩礼。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办案法官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将有关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婚约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作了详细的阐述,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疏导,双方的矛盾得到缓和,后任某自愿放弃部分彩礼钱,最后达成梁某父女返还原告任某彩礼35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予以兑现。 来源:丰都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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