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刘金凤
刘金凤律师
上海 松江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直接电话联系刘律师( 短信不便 ),本地电话咨询免费,如需咨询的事情较复杂,请预约来所咨询,咨询费500元/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兔唇女子整容后含泪与残疾人丈夫达成离婚协议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09-07 11:26)     点击:618
 近日,洪江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双方都是残疾人的离婚纠纷案。

       据悉,原告天生兔唇,而被告弱智,行动不便。他们于2001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03年8月25日生育一女邓某于,现在托口小学读五年级。原、被告于2006年3月1日双方在洪江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于2008年9月22日生育次女邓某,现在托口小学读学前班。婚后原告经过整容后变成了正常的女子,形象蛮好,觉得被告已配不上她,便向法院起诉请求准予原、被告离婚。承办法官经调解后,被告认为总要原告照顾,也对不起她,也不想耽误她将来的幸福生活,表示同意离婚。

       最后,双方在小孩子的陪同下含泪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黄某与被告邓某华自愿离婚;女儿邓某于、邓某由被告邓某华直接抚养教育,被告自愿放弃要求原告支付大女儿邓某于抚养教育费的权利;原告黄某每月支付小女儿邓某300元抚养教育费,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金凤律师提供“拆迁安置  私人律师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金凤律师,刘金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金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22172004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金凤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松江区律师 | 松江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金凤律师主页,您是第9841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