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车借给朋友开出了交通事故该咋办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1-20 11:24) 点击:142 |
问:前段时间,我把车借给我的一个朋友开,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把一个骑三轮车的人撞死。交强险赔偿后,朋友说保险赔偿不够,要我也赔偿一部分,因为是我的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请问,我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机动车所有人明知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等情况下,仍将机动车出租、出借的;二是机动车所有人明知车辆存在交通安全技术隐患,仍将车辆出租、出借的。如果你在出借车辆的情况下,没有上述的这两种情形,也就是没有过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问:我听说有个汽车修理厂卖的车很便宜,心想就在县里开,就买了一辆。有一天不小心撞伤了人,经过交通部门认定,这个车是拼装的车,由我负全部责任,而且还收缴了我的车。我不知道我买的车是拼装的车,撞伤人一共花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请问那个汽车修理厂也要承担责任吗? 答:拼装的车一般是用报废的发动机等汽车部件组装的车,所以都比较便宜。因为这样的车根本没办法达到应有的安全技术标准,如果上路行驶的话会构成很大的事故隐患,而且拼装机动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驾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由于你所购买的车辆是拼装,对于撞伤的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你和汽车修理厂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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