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刘金凤
刘金凤律师
上海 松江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直接电话联系刘律师( 短信不便 ),本地电话咨询免费,如需咨询的事情较复杂,请预约来所咨询,咨询费500元/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车辆忘年检,保险也赔偿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1-24 11:26)     点击:150

,2015年5月27日,汪某驾驶摩托车载着汪某甲沿公路行驶至陈店乡胡子石路段时, 与吴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汪某、汪某甲受伤的交通事故。后汪某甲因伤情严重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成因系汪某、吴某不安全驾驶造成,二人负同等责 任,汪某甲无责任。吴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吴某未及时年检为由而拒绝理赔。

    本院审理后认为,年检是检验车辆是否为合法安全车辆的重要 程序,是为了防止有故障的车辆上路对公共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机动车车主须定期到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年检,未按时年检的交管部门可以依法作出处罚。本次 交通事故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是汪某、吴某不安全驾驶造成,吴某的车辆未办理年检仅仅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事故的发生与车辆是否年检没有必 然联系,保险公司不能免除保险责任;且车辆未年检保险公司不理赔属于免责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就该免责条款进行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若未能证明其已 履行了告知义务,则该条款也不产生效力。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及时到交管部门年检。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金凤律师提供“拆迁安置  私人律师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金凤律师,刘金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金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22172004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金凤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松江区律师 | 松江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金凤律师主页,您是第9779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