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刘金凤
刘金凤律师
上海 松江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直接电话联系刘律师( 短信不便 ),本地电话咨询免费,如需咨询的事情较复杂,请预约来所咨询,咨询费500元/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离婚咨询
马律师,你好。情况如下:我与丈夫结婚三年,签有婚前婚后财产协议。丈夫为生意人,国内国外都有公司。内容有如对方有婚外情的赔偿事项。我丈夫原本带另一女人去旅游,我不知道,但临时决定和丈夫同去,丈夫便取消了与那个女人的旅游计划。我事后看到旅行团名单,才知道情况。请问,在法律上这个名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凭证吗?如果我现在离婚,我和孩子们可以得到什么?谢谢!
地区:上海-闵行区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4-08-30 17:44:34
提问者:Lirui2014
 
温馨提示: 刘金凤律师提供“拆迁安置  私人律师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金凤律师,刘金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金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22172004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金凤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松江区律师 | 松江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金凤律师主页,您是第99010位访客